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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石河子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出台

发布时间:17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 编辑: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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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 姗

近日,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政府出台了《八师石河子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笔者从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获悉,师市将于201711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参加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石河子市户籍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范围。试点阶段,通过个人缴费、单位缴纳、划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及拓展福彩公益金收入等多渠道筹资。

据悉,八师石河子市长期照护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医疗护理等保障服务的一种全新社会保险制度。石河子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是经师市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办评定失能等级为长期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根据评定结果办理失能登记手续,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八师石河子市针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养老院、护理院等护理服务机构,期间发生符合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不设起付线,由护理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每月支付限额为750元。对选择居家自行护理或者在非定点养老院、护理院入住的参保人员,将由社保经办机构按25/日计算、每月750元的标准,将护理保险金直接支付给参保人个人。

八师石河子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希望通过多种支付方式,为师市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机构护理服务或居家护理保障。即确保失能人员(或失能人员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标准、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提供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和具体的服务内容,也可以对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提供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评价。同时,鼓励患者家属、亲戚、邻居等提供居家护理服务,让这项新的保障制度真正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师市失能人员生活质量,为石城百姓办件实事,做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