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团场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减少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团场失业保险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八师工作实际,社保局及时准确为垦区14个农牧团场、石河子大学教学实验场和农科院试验场发放了社会保险费补贴,为促进师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文件规定:“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因病或非因公伤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女满48周岁、男满58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含因工伤残7-10级)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和实现就业的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退休”。单位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补助(单位缴纳基数按照自治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据统计,此次共为2016年度符合享受“4555、4858”条件的1.59万人次所属的单位按文件规定发放了各项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金额达1339.44万元,此款项已于2017年1月底之前全部发放到位,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稳定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