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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兵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彭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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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人事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6号)精神,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已经国务院批准,兵团张朝晖等25位同志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鼓励他们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支持保障他们成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鼓励引导他们深入基层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弘扬他们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营造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规定,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津贴款到账后,请各单位及时发放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附件:2016年兵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2016年兵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1

张朝晖

第一师阿拉尔市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余 力

第一师阿拉尔市农科所

3

刘丽华

第二师铁门关市华山中学

4

刘巧燕

第五师双河市高级中学

5

刘 云

第七师克拉玛依五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

艾尼江

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7

程 威

第八师石河子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

陈 刚

第十一师新疆北新建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

熊保恒

第十一师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曹卫彬

石河子大学

11

郭淑霞

石河子大学

12

王 力

石河子大学

13

程卫东

石河子大学

14

何新林

石河子大学

15

张桂青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6

吴向未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7

孟庆新

兵团日报社

18

陈 云

新疆农垦科学院

19

周亚立

新疆农垦科学院

20

马 艳

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公司

21

蒋 玫

兵团歌舞剧团

22

谷连福

兵团第二中学

23

刘俊明

兵团医院

24

张晓莺

兵团医院

25

万里明

《绿洲》杂志社(兵团文联创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