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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师双河市全面启动县级以下机关建立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

发布时间:16年12月08日 信息来源:五师双河市人社局 编辑: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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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振威 李仕园

2016年12月6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师市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布置会,师市改革试点团场和师市机关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五师双河市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师市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职级晋升审批和工资待遇兑现工作。

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拓展了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从而缓解基层公务员因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此次师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2015年1月15日起执行。实施范围包括师市改革试点团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和师市派驻各团场正科级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