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文件要求,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财务局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规范评审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全兵团申报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审。经评审,拟公示以下单位为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兵团财务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电话(传真):0991-2896648 2896923 2890144
电子邮箱:84484107@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财务局
邮 编:830002
附件:拟公布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财务局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拟公示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一、 拟公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新疆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
2、新疆兵团第七师技工学校
二、 拟公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祁 维 新疆兵团石河子市银龄养老院(养老护理)
2、张远海 新疆伊犁大酒店(中式烹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