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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兵团“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示范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人社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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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

为进一步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工作能力水平,兵团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30日(星期日)至11月4日(星期五)。

二、培训地点

兵团干部学院(石河子大学北校区31小区67栋学苑宾馆)。

三、培训人员

示范培训对象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培训名额共100人,其中2015年招募人员28人、2016年招募人员72人(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和兵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观摩、观看影片、学唱歌曲等方式,以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政策法规、社会管理、实践活动等为主要内容,不断提升“三支一扶”人员思想政治水平,全面提高其适应基层岗位、服务基层群众、参与兵团建设的能力素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选派“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不得选派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代训。各师项目办于10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分别报兵团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和兵团干部学院培训部。

(二)参训人员务必于10月30日17时00分前到兵团干部学院报到。要带齐换洗衣物等必备生活用品,并带一套运服(鞋)、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根据关于印发《兵团机关培训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行〔2014〕72号)规定,参加培训人员食宿、培训费用由兵团承担,往返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回本单位报销。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四)联系方式

1.兵团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 系 人:任守莹

联系电话:0991—2896644(兼传真) 15699193010

电子邮箱:492136778@qq.com

2.兵团干部学院

联 系 人:李秋萍 殷 勇

联系电话:0993—2058872 2058875 2061301(传真)

电子邮箱:jg2058872@163.com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报名表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 团 团 委

2016年10月9日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 号

2015年招募

2016年招募

小 计

一师

0

5

5

二师

3

3

6

四师

2

9

11

五师

1

3

4

六师

7

14

21

七师

4

4

8

八师

2

6

8

九师

0

2

2

十师

1

4

5

十一师

0

3

3

十二师

5

11

16

十三师

3

8

11

合计

28

72

100

附件2

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