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内项目施工单位——江苏丹阳市政公司项目部在分区人社局的见证监督下,将98万元农民工工资款直接发放到刘建等70名农名工手中,这是分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以来,人社局工作人员第三次现场见证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
分区人社局对本区域内的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是否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是否存在承包人携带农民工工资涉嫌欠薪逃匿的情况,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为切实做好兵团分区内项目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一是要求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农民工进行认真梳理,核实清楚,及早支付农民工工资,对于项目工程款,要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目前兵团分区内项目施工单位已支付农民工工资款1000多万元;二是要求发包方在拨付工程款时,要求承包方出示农民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要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后再拨付剩余工程款;三是兵团分区专门成立信访接待室,切实解决农民工信访存在的实际问题,对于事实清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责令有关施工单位支付,目前已成功处理农民工信访事件32起;四是兵团分区人社局与霍城垦区人民法院、霍城垦区公安局建立相互协作机制,对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目前兵团分区人社局已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份,其中1份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人社局 郑祥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