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和《关于在部分地区先行启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系统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58号),以及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兵团财务局、兵团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兵团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兵劳社发〔20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兵团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兵团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今年要全面开展兵团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完成业务经办。对此,结合兵团金保工程系统建设,分别就两个系统建设制定了方案。目前,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已完成了兵团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系统的开发及测试工作。为尽快实现相关业务的开展,保障广大群众及时、快捷地享受各项待遇,拟于近期开展兵团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系统操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兵团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系统业务操作。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的经办人员各1名,参加培训人员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网线(5米)。
三、培训时间
2012年5月16日报到,17-18日培训,为期3天,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请将参培人员名单于5月13日前,报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数据管理中心。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在青年路兵团劳动保障局7楼视频会议室,报到住宿地点在乌鲁木齐市华瑞大厦(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198号,五星大厦旁,建工医院对面,火车站乘902路公交车到兵团医院下车即到,总台电话0991-2659999转2)。
联系人:任 婵 赵园捷
电 话:(0991)2651813(传真)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