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金保工程师级机房
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兵劳社发电〔2008〕36号
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兵团金保工程建设系统集成网络实施的总体规划,2007年7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机房建设要求>的通知》(兵劳社发〔2007〕38号),《通知》中对师级机房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兵团金保工程师级硬件设备已配送到各师,为了加快兵团金保工程设备集成工作,促进兵团金保工程顺利实施,同时为兵团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启动打下物质基础,近日对部分师先期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师机房环境建设还存在不足。为确保各师的系统集成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金保工程软件系统上线、兵团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启动提供保障,近期将分两组到各师进行系统集成的安装调试工作,为确保师级设备集成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根据兵劳社发〔2007〕38号的要求,完成机房改造工作。已经完成改造的,应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尽快进行改造。
二、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自行配置一个42U(高2米)的标准网络机柜,并配置3个16A的插线板(PDU),确定机柜的摆放位置。
三、网络机柜的电力,应通过不间断电源(UPS)供电,使用2个20A以上的三孔标准插座。
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金保工程机房建设,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的落实。改造工作要求在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在金保工程机房环境改造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韩亚斌 电 话:(0991)2651813
手 机:13139877276 E-Mail:hybtj@163.com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